各市、县电大,省直分校;各院系(部)、各单位:
请通知2013年通过职称评审的老师于2014年5月30日(工作日领。芪迳衔绯猓┣暗饺耸麓1号楼807办公室领取职称证书,过期不负责保存。
龙八国际人事处
2014年4月22日
上一篇:关于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通知
下一篇: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